中凯动态|我所副主任崔天送律师就新闻热点事件接受上海法治报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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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凯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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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356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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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关于一对男女在公开场合拥抱亲吻的视频在社交媒体上流传,有网友通过某平台的人脸搜索匹配功能,识别出这名男子疑为广西某高校院长冯某,并将两者图片进行比对,加以传播。冯某坚决否认视频中男子是其本人,并称已向派出所报案,调查结果暂未可知。
该事件引发广大网友的讨论:公共场所拍摄他人照片并进行传播的行为是否合法?平台提供人脸识别匹配功能是否属于泄露个人信息?
对此,我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崔天送律师接受了上海法治报记者的采访。
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成为人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个人信息保护法即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当事人如果受到此类困扰,可以采用哪些方式维权?
崔天送律师就此表示,从立法层面来看,实际上,现行法律体系中已经提供了不少个人信息保护的依据。比如,民法典在“人格权编”中明确提出,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照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还特别指出,人脸信息属于个人敏感信息。在处理、存储、收集人脸信息过程中应当充分注意。
立法层面对于人脸识别的保护的研究与探索机制,为当下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充分的借鉴与参考。从公民个人维权意识来看,公民应主动了解维权救济路径以及监管部门和监管制约手段等。公民的隐私权、个人信息权和肖像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侵犯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应承担侵权责任。受害人可以通过报警或起诉等方式要求捍卫自身的权利,也可以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不良、非法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