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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4日下午,北京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业务部举办“年度经典案例分享会”。分享会由中凯律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业务部主任黄莹静律师主持,业务部全体成员与律所其他部分同事共20多人参加,中凯律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管理合伙人崔天送律师与中凯律所管理合伙人张永奇律师一并与会并作点评。
分享会主要围绕部门近年经办或在办的各婚姻与继承案例进行分享交流,以总结提炼实务经验,并探讨婚姻家事案件办理中的疑惑与策略,共有8名同志先后进行了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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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王晓东律师作为首位分享嘉宾,通过自身经办的案件,以《夫妻一方撤销婚内赠予》为题作案例分享。因丈夫赠予前女友大额分手费,妻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丈夫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侵犯其合法权益,赠予行为无效。王晓东律师结合本案案例,深入浅出的讲解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分权,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因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权利的,其处分行为应归于无效。
高级顾问严建耀结合自身在医疗行业的工作经验,分享了《关于一起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案的思考》。案例中妻子重病,丈夫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不予救助,反而挥霍,妻子只得诉至法院请求对房屋拆迁补偿款予以分割,法院予以支持。本案法院判决突破了现有的法律规则,以《民法典》第1059条夫妻之间负有法定抚养义务为着眼点,保证患病的配偶得到应有的救治,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配偶要求其支付医疗费,甚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吕甲博律师助理依据自身曾经手的婚内忠诚协议业务为切入点,以《忠诚协议怎么签订才有效》为题分享了撰写该协议的要点和应避免的无效的协议形式,对于以一方出轨或提出离婚为条件的“净身出户协议”,因限制公民的离婚自由应无效,但对方在有隐藏、转移、夫妻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时,无过错方可以通过诉讼达到对过错方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最后以一则保婚协议引起的财产纠纷为案例,分析了限制他人离婚自由的忠诚协议,会因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而无效,但其无效不影响协议书其他条款的效力。
韦畅律师以自身经办的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请求房屋折价补偿款为案例,分享了《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补偿如何计算》。依据《民法典》婚姻编的司法解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上未加名的配偶有权在离婚时就共同还贷的部分,获得房屋的补偿。韦律师结合经办案例,依据推导的补偿款计算公式,精准计算了补偿款金额,判决书显示与推算金额无异,韦律师精准的计算金额获得了现场热烈的掌声。
石莉莉律师以《购房款来源、按份共有产权如何影响离婚时房产分割比例?》为题分享了自身经办的一起离婚时因购房款来源自第三人,夫妻是否会作为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在房屋折价款上予以不同的计算,与参会人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参会人员给与不同的解决方案建议,分享会达到一个小的高潮。
张群辉律师助理以《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形态发生变化,是否改变财产性质》为题,分享了一起因婚前购置的房屋,婚后获得获得房屋补偿款,因补偿款引发争议的案例,总结得出婚前财产无论在婚后形态怎样发生变化(如拆迁得款或安置,变现后再购房等等),依然是其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盛馨莹律师助理以《夫妻共同/个人债务案例及相关分析思考》为题,简要介绍了案例中婚内大额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开支是否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债权人在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方面的问题,结合民法典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予以详细分析。
高级合伙人黄莹静律师作为最后一名分享嘉宾,以《一场婆媳大战引发的血雨腥风》为题,分享了一起自己办理的因离婚引发的抚养权斗争,案例还牵扯到了一方以刑事案件为筹码,威胁另一方放弃抚养权的额外戏码。与会人员对于本案给予了建设性的意见和策略,讨论氛围十分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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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环节中,管理合伙人张永奇律师,点评本次分享会讲课氛围极好,激发大家分享学习的热情,也对每一位嘉宾的分享案例予以点评,鼓励业务部同仁再接再厉,办好之后的团队案例分享活动。
中凯律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崔天送律师对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业务部的日后发展提出了指导与建议,并结合个人体会,谈到家事律师业务的难点与价值利益冲突处理,希望家事律师要怀着慈悲心,在客户的口碑中,绽放自己独特的光芒,吸引优质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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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全体参会人员围绕分享案例的主题价值、专业知识理论基础、案例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等进行综合评分,投票评选了“年度经典案例”。合伙人王晓东律师、高级顾问严建耀律师、石莉莉律师、韦畅律师、盛馨莹律师助理获得本次分享会的“年度经典案例奖”。业务部主任黄莹静律师为获奖人员颁奖,并合影留念;
值此,本次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业务部“年度经典案例分享会”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