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凯动态|中凯文传委举办“舆情管理与声誉保护探讨”主题沙龙
来源: | 作者:中凯律所 | 发布时间: 67天前 | 100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互联网及数字化浪潮推动下,舆情管理与声誉保护成为重要的组织课题。律师作为法律专业服务人员,在舆情管理与声誉保护方面应该有更广阔的解题思路。近日,中凯文化传媒专业委员会举办主题为“舆情管理与声誉保护探讨”的沙龙,邀请行业内的专家,共同探讨娱乐法律师在这一领域的业务交叉与实操问题。



会议伊始,中凯文化传媒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徐千玉律师作为主持人介绍了本次沙龙主题和分享嘉宾。

政律众和(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九尾阳光公关顾问有限公司、沈阳九尾阳光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联席CEO陈祎宁女士,以其舆情处理的丰富经验,分享了娱乐法律师在舆情管理中的角色,以及“舆情”在法律层面上展示的特点,即舆情是从互联网世界会直接作用于现实世界的信息。因舆情可能发生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如商业公司在品牌外宣过程中实施违反监管的行为,产品销售过程中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以及因内部管理问题引起的用人危机、股东信任危机等,都可以作为娱乐法律师切入案件的入口。因此律师可以尝试将每一个“舆情”转化为案源,实现法律服务与舆情管理的有机结合。


北京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文化传媒专业委员会主任庄金龙律师,基于网络名誉侵权纠纷这一垂类,从起诉与抗辩两个角度详细阐述了名誉侵权的法律应对问题。在执行网络名誉诉讼活动中,首先考虑对当事人有利的管辖,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综合考虑法院处理效率与法官专业性选择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其次,通过起诉不当言论出现的平台方以获取实际侵权人的身份信息,或者在起诉实际侵权人的同时向法院申请诉前诉中调查令查询实际侵权人,剥离其互联网马甲。在为被告进行抗辩方面,实务中常见的抗辩理由包括商家对消费者的合理容忍、公众人物对网络用户或媒体的合理容忍、以及基于社会公共利益实施的舆论监督免责。此外,庄金龙律师还分享了调查取证、引导信息调取、执行道歉、管理预期几个方面的经验技巧。

本次沙龙为娱乐法律师在舆情管理与声誉保护领域的实践提供了宝贵的指导和建议。通过嘉宾的分享,不仅加深了参会律师对娱乐法律师角色的理解,也掌握了网络名誉侵权的法律应对策略。在日益复杂的网络环境中,这些知识和技能对于协助律师拓展执业领域必定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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