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凯业务沙龙24期简报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实务交流
作者:孙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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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三月初五晴,值燕京春意正酣,海棠溪畔,无酒,有茶。
未正,中凯律师众归,头聚首,开谈论道,意,汇律政实务,济济众意,盼,泽民生祉祚。
演讲者,高建新,中凯合伙人,年逾耳顺,从近一代之律政事务,实经验小胜于人,为师而言甚适,故邀于春日作语。
凡在场者,曰二十、三十、四十,新进、生徒、中流尔,人物全聚,兼听且言,求而问理,无拘无束,所获颇丰。
会时得意,做结如下汇:
一曰,再审之意,如顾镜反省,护民生,得守业。
二曰,再审之别,在纠聪明人之错,难;在寻本案之真,不易。
三曰,再审之需,求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修行不怠,突破自我。
及此,言之必有案,列从事规。
首言,备必全,寻问、查意、求真,避偏颇。与人语,善听,细思,而后求解,断案。
次言,凡案必研,研案件资料,研法律适用,以法律逻辑之规,审查适用。
三言,点睛,从万花丛中找一花魁,择头马而领万军。
四言,文应对,格式对,理由对,文字对,说明对。
总上演讲后,众又论实务,热烈。
夕阳西下,华英缤纷,盼再聚首。
高建新
西北政法大学1979级 法学本科
中共党员 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1984年法律本科毕业便从事法律行业,具有律师执业经验二十余年。多年专注于诉讼业务,长于疑难案件研究,办理过数十起复杂疑难商事诉讼案件,以及部分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诉讼经验丰富,综合能力强。曾受聘担任国内某大型集司的团公法务部主任数年,并为多家单位提供过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熟悉企业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