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举办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若干疑难问题解析》专题培训,本次培训由王远俊律师主讲,围绕建设工程范围界定、施工合同效力、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实际施工人权益四大核心模块展开讲解,结合法律规定与实务案例,拆解建工案件办理中的重点与难点。
首先,王律师明确建设工程界定范围是处理建工案件的“第一步”,一是确定适用法律体系、二是明确案件案由、三是锁定管辖法院,同时还列举了农村自建房屋、家用电气安装、飞机船舶航空器建造等易与建设工程混淆的情形。
其次,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问题,王远俊律师指出合同合法有效需满足四大条件:承包单位需具备对应资质、严禁借用、出借资质(挂靠),关键判断标准为被挂靠企业是否实际参与施工;不得违反招投标强制性规定,必须招投标项目未招标或存在虚假招标的,低于成本价中标及“黑白合同”中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约定无效;禁止肢解发包、违法分包与转包。
随后,在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模块,王远俊律师重点解析付款时间与利息计算规则:合同有效时,付款时间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可随时主张;合同无效时,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提交验收报告日或转移占有日作为付款节点。利息计算方面,有约定从约定(不得过高),无约定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LPR计息。
最后,针对实际施工人权益保护,明确实际施工人需满足“存在实际施工行为、参与合同签订履行、有投资或收款行为”三大条件。根据《建工司法解释(一)》,实际施工人可向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也可要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但需注意该规定不包含借用资质及多层转包、违法分包情形,仅在发包人明知挂靠的特殊案例中,挂靠施工人可直接主张工程款。
建工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实务性极强,准确掌握核心法律要点是办好案件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