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由北京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崔天送、赵有军、顾郡雯组成的律师团队在张某等人涉嫌诈骗罪一案中,凭借专业法律功底与精准辩护策略,成功为当事人实现案件重大突破。本案中,崔天送律师团队在张某等人均被逮捕的不利情况下介入,经不懈努力,不仅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使各当事人均得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更在法院审理阶段将案值从报案时的2100余万元大幅降至300余万元,最终获得缓刑的圆满结果。
案件背景 “薅羊毛”领平台优惠券进行刷单,在许多人看来或许是钻规则漏洞的普通行为,殊不知其背后可能触及刑事犯罪的红线。随着电商经济的蓬勃发展,利用平台规则虚构交易、套取补贴的刷单行为,已不再是简单的违规,而是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等严重刑事犯罪,本案即为一起极具代表性的警示案例。本案中,张某等人共计使用某购物平台发放券额补贴共计2100万元,如按照此金额适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将面临十年以上的刑期。
亮点一: 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变更强制措施,实现羁押必要性审查突破
在犯罪嫌疑人被关押了近七个月之后,律师通过辩护,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取保。 本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团队迅速介入,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实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律师指出,张某主动停止犯罪、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并获得某购物平台谅解,且具有自首情节,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显著降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经律师多次沟通与专业论证,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对已被羁押数月的张某等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为后续辩护奠定了重要基础。
亮点二: 律师论证推动案值认定大幅降低,实现量刑实质性减轻
本案中,报案人某购物平台最初主张的涉案金额高达2100余万元。律师团队深入审计数据与平台交易规则,提出涉案金额应扣除某购物平台实际收取的佣金、广告费及通道费,仅以平台实际损失作为认定依据。尽管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认定涉案金额为700余万元,未完全采纳律师意见。但律师团队持续发力,在法院审理阶段进一步提交类案裁判观点与专业律师分析,强化“整体财产损失”应扣除平台各项收入的辩护立场。最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将涉案金额核减至300余万元,极大降低了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亮点三: 在案值特别巨大的情形下,通过律师辩护当事人终获缓刑
在成功降低涉案金额并争取取保的基础上,律师团队围绕案件情节轻微、被告人悔罪表现突出、已取得被害人谅解且不具备再犯危险性等核心要点,向法院系统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通过结合已大幅降低的案值证据,律师充分论证了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法律依据与社会效果,最终获得法院采纳,当事人张某被判处缓刑,案件取得圆满辩护效果。
本案辩护过程中,律师团队聚焦于案件核心争议点,即“刷单”行为的主观目的与客观法益侵害性,结合购物平台经济特性与刑法原理,论证涉案行为在合同诈骗罪、诈骗罪以及虚假广告罪之间的罪名适用问题,并在此基础上争取金额扣减与情节认定。此案结果充分彰显了中凯律师在刑民交叉、经济犯罪领域的专业能力,也为同类案件中金额认定与强制措施适用提供了有益参考。中凯律师事务所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精细化、战略化的法律服务,本案的成功再次印证了崔天送、赵有军、顾郡雯律师在复杂刑事案件中实现有效辩护的深厚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