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 翟存柱
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法学教授
详细信息:
1979年9月-1983年7月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律系。
1983年9月-1986年7月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攻读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6年7月-2002年,任教于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哲学、法学概论等课程,1998年获评高级职称。
1995年经司法部特批取得律师资格,同年创办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并在该所执业,是该所的三位创始人之一
2013年8月调入山东农业工程学院任教,教授“经济法”。
2014年8月,经深交所“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结业,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职格。曾担任北京世纪东方国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独立董事。
在多年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中,积淀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在教学工作之余,从1993年开始,翟存柱律师一直兼职从事律师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并为我国内地和港澳台地区的多家企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1995年8月,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经司法部批准成立。翟律师参加了该所的创建,成为该所创始合伙人,并曾担任该所主任律师。翟律师专职执业以后,充分利用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和律师工作所积累的广博的法学知识、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开拓服务领域。
作为学者型执业律师,翟律师一直坚持走专家律师的执业路线。以本人所多年从事的法学理论和法律史学专业为基础,结合律师业务需要,对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等实务均有较深入的研究,特别是对企业法律风险控制、规范化运作以及企业改制上市、并购重组以及投资融资等非诉讼律师业务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
翟存柱律师办事作风严肃认真、分析案情细致到位、办案思路严谨准确,一贯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对每一位当事人的委托都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业务能力,全面调动自己的优势资源,真正以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
翟存柱律师可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主要法律服务业绩(主要诉讼类客户和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如下:
1、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部
2、中关村农林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
3、北京安达房地产公司
4、北京联合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中川(香港)控股集团北京办事处
6、北京住总装璜公司
7、中国路桥总公司
8、加拿大环球集团公司
9、如翼(北京)广告有限公司
10、智乐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11、北京鹏宏天外天餐饮有限公司
12、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社
13、中国福马林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14、浙江敏实集团有限公司
15、天合导航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6、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北京学称电脑技术培训公司(台资)
18、江阴大桥(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9、甘肃亚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
20、香港盛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公司)
21、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3、武汉金凰珠宝有限责任公司
24、内蒙古三路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电器(集团)长江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合同(EPC)争议仲裁案
25、奥日道斯(内蒙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云军房地产合作开发上诉案 ……
(不包括个人委托客户以及参与办理的证卷类业务)
翟存柱律师的部分业务情况亦可通过百度搜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