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以下为本系列专题第七篇《中国企业投资新加坡法律实务清单》,由于公众号文章篇幅有限,请扫描文末二维码免费获取PDF全文。 (说明:本文系北京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国际贸易与涉外专业委员会工作人员摘录并整理自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经济商务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新加坡(2023年版)》(2024年5月29日更新)。) 新加坡位于马来半岛南端、马六甲海峡出入口,北隔柔佛海峡与马来西亚相邻,南隔新加坡海峡与印度尼西亚相望。新加坡岛东西约50公里,南北约26公里,地势低平,平均海拔15米,最高峰163.63米,海岸线长200余公里。新加坡是一个美丽的花园城市国家,自1965年独立以来,国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新加坡与北京没有时差。目前,新加坡已成为全球最富裕的国家之一,是亚洲最重要的金融、服务和航运中心之一。 据新加坡官方统计,2022年中国仍然是新加坡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2年,中国对新加坡直接投资流量82.95亿美元;截至2022年末,中国对新加坡直接投资存量734.5亿美元。中国对新加坡投资涉及所有主要行业,从累计投资金额来看,主要集中于金融保险业和贸易业。其中,中国投资占新加坡吸收外资比重相对较大的行业包括建筑业、贸易业和房地产业。中国对新加坡投资以并购为主。 一 投资环境分析 新加坡国内市场规模小,经济外向程度高。因此,新加坡政府一直积极参与并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新加坡于1973年加入《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是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创建时的正式成员。新加坡于1993年加入东盟自由贸易区(ASEAN FTA)。2018年12月30日,《全面和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协定》(CPTPP)在新加坡正式生效。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在新加坡正式生效实施。新加坡签订的自贸协定涵盖了21个国家(地区),涉及32个贸易伙伴,包括秘鲁、中国、美国、英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东盟各国、印度、新西兰、巴拿马、约旦、瑞士、列支敦士登、挪威、冰岛、智利、哥斯达黎加、海合会;另外,新加坡与欧亚经济联盟和太平洋联盟等组织的自贸协定已分别于2019年10月和2022年1月签订。 新加坡地理位置优越,以其为中心的7小时飞行圈覆盖亚洲各主要城市,辐射亚洲28亿人口市场。另外,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在全球20个国家(地区)设有超过35个代表处,协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展商业网络。 (一)主要优势 新加坡投资环境的吸引力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地理位置优越、基础设施完善、政治社会稳定、商业网络广泛、融资渠道多样、法律体系健全、政府廉洁高效。根据瑞士洛桑管理学院(IMD)发布的《2022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新加坡排名全球第四、亚洲第一。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新加坡连续第4年排名第2位,2016年之前新加坡连续10年位居榜首。 新加坡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具体体现在: 1、政治社会稳定。人民行动党一直保持执政党地位,充分保障了国内政策的延续性。政府提倡种族包容,致力于打造多元种族、多元文化、多元宗教和谐并存的社会氛围。 2、区位优势明显。新加坡是亚太地区重要的贸易、金融、航运中心,同时也是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创新中心,在地区事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国企业纷纷来新设立区域总部,以新加坡为枢纽进入东南亚市场。 3、营商环境优越。新加坡政府实施有利于工商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连续多年在世界银行公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排名中名列前茅。新加坡法律法规完备,政策公开透明,政府廉洁高效,司法公正严明,大大节省了企业经营成本,不可预见风险较小。 4、实行国民待遇。新加坡对外资企业实行无差别的国民待遇。外资在新设立企业,注册手续简便,一般无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的限制,外汇自由进出,政府对内外资企业的监管一视同仁。 (二)不利因素 新加坡资源比较匮乏,主要工业原料、生活必需品需进口。2022年12月1日,英国《经济学人》智库(EIU)发布针对外派人员的“全球生活费”(World Cost of Living)调查报告显示,新加坡和纽约全球生活费指数排名并列第一。新加坡日用消费品齐全,主要依靠进口,多数消费品价格比中国高。新加坡自然资源短缺,部分水、气资源需要从国外进口,电价也与国际油价波动密切相关,水、电、气价格每季度或每半年随市价调整一次。 二 投资建议及注意事项 (一)投资建议 1、严守法纪。新加坡法治严明,对各种违法行为均有明确、严厉的处罚。来新开展业务切忌弄虚作假、谎报材料,更要杜绝贿赂等犯罪行为。 2、充分利用优惠政策。新加坡政府对吸引外资有多项优惠政策,特别是在新加坡设立分公司、代表处、地区总部、国际总部具有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发展情况和设定的远景目标,选择适当的投资方式,以争取最大的优惠政策。 3、符合国内审批政策。到新加坡主板上市,需符合中国国内有关部门制订的标准条件并经国内主管部门批准。 (二)投资注意事项 1、中国企业在新加坡投资经营注意事项 (1)做好充分的调查研究。新加坡社会以华人为主,在语言、传统文化等方面与中国有许多相近之处,双方更容易沟通,这是两国企业开展交流合作的优势条件。但同时也要认识到,新加坡具有自身的国情,在社会和法律制度、教育体系、人们的思维方式、通用语言、生活习惯等方面与中国有较大差异。因此,在新加坡开展合作要做好充分的调查研究,避免盲目投资。如可以通过新加坡经济发展局等官方投资促进机构或专业会计师、律师事务所或聘请专业法律和财务顾问,全面了解新加坡相关的法律和制度规定,掌握新方合作伙伴的资信和经营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把握主动。 (2)重合同、守信用。新加坡是法治社会,各项法律法规完善,公民法律意识很强,在商业领域则表现为高度重视并严格依照合同行事。为此,中资企业在与新加坡企业合作或到新加坡投资设立分支机构时,须充分认识合同的重要性,严格细致地商定合同条款,明确各项权利、义务、免责和救济措施。合同一旦签订,就要按照约定认真履行各项义务,做到重合同、守信用。 2、中国企业在新加坡承包工程注意事项 (1)做好用工管理 ①新加坡政府规定建筑企业雇佣外籍劳务的额度限制为1:5(自2024年1月1日起),即每雇用1名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公司可最多申请雇用5名外籍工人。此外,承包商也必须为每一项工程向新加坡人力资源部申请人力年配额(Man-Year Entitlement,MYE)。人力年配额,是指根据工程金额,规定此工程内所有承建和承包商能聘用的外劳人数上限。 ②公司每个月要为所聘用的外籍工人支付外劳税。中国籍建筑工人外劳税按工人技术水平和上述MYE制度而定。同时,公司也必须为每名外籍工人缴付担保费,直到工人回国为止。 ③中国籍建筑工人年龄必须在18至50岁之间。此外,建筑工人赴新加坡务工,必须先通过建设局组织的技术资格专门考试(SEC),考试内容包括木工、抹灰工、钢筋工和电焊工等工程的相关科目。目前,在北京、南京、杭州、沈阳、济南、郑州和重庆设考点。受疫情影响,新方规定不便在国内考试的工人可以入境新加坡后,在6个月内通过相关考试即可。 ④工作准证的条件也包括固定每月收入、居住安排、医药保险、身体检查等。 ①建筑工程内施工或材料供应各方之间的付款时限; ②一方不遵守时限时较为迅速的仲裁机制。 (3)遵守《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案》(Workplace Safety and Health Act)。 在该法令下,雇主、承包商和分包商都有责任实施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建筑工地的安全卫生。各方的这一义务并不能被转让给第三方。此外,该法令也包含与建筑工程有关的附属法令,包括: ①工厂注册:建筑工地符合法令下“工厂”的定义,在运作前必须向劳工部注册; ②设计安全:开发商必须尽量减低或消除可预见的设计风险; ③起重机运作:运作前必须提交起重机运作计划;运作员必须注册; ④支架:支架分包商必须注册和遵从各项要求; ⑤噪音:雇主必须减低或控制机械噪音; ⑥身体检查:某具有危险性的工作的工人必须接受身体检查; ⑦风险管理:雇主必须承担风险管理以减少或消除工作上的风险; ⑧事故报告:有关当事人必须报告紧急、危险事故。 3、对外劳务合作注意事项 新加坡为保障本国公民优先就业,持续收紧外籍人员工作准证发放,但建筑业、服务业、加工制造业等仍大量依赖外籍劳务人员。为避免对在建工程产生较大影响,部分领域工作准证仍保持有序发放。 中国外派劳务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国外派劳务与对新加坡劳务合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劳务项目确认、审查以及出境证明等手续,通过制度约束,将劳务合作项目风险降至最低。经营公司应加强对派出人员的技能培训和遵约守诺教育,如实、详细讲解合同条款,不做夸大宣传,并要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的后期管理,及时解决劳务纠纷,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 务工人员赴新工作前应熟悉自身合法权益,保留中介费缴纳凭据,敦促雇主为自身购买工伤保险和必要的意外险、医疗保险等。在加班费、工资等涉及劳务费用的问题上,注意留好有效证据,以备发生劳务纠纷时有据可依。 遇有劳资纠纷等情况,应依法向新加坡劳务管理服务机构反映,并促其与雇主单位沟通,争取妥善处理。如遇困难,可联系我驻新加坡大使馆,使馆将提供协助,维护我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关联系方式如下: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64121900;新加坡人力部:64385122;新加坡外籍劳务中心:65362692;警察:999;救护车:995。 4、投资风险防范措施 在新加坡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事前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投资或承包工程国家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和规避,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等。 企业应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银行的保理业务和未偿债务买卖业务,各类担保业务(政府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 建议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 如果在没有有效风险规避情况下发生了风险损失,也要根据损失情况尽快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或根据双边协定的相关条款追偿损失。通过信用保险机构承保的业务,则由信用保险机构定损核赔、补偿风险损失,相关机构协助信用保险机构追偿。 点击下方二维码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