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以下为本系列专题第十篇《中国企业投资哈萨克斯坦法律实务清单》,由于公众号文章篇幅有限,请扫描文末二维码免费获取PDF全文。 说明:本文系北京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国际贸易与涉外专业委员会工作人员摘录并整理自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中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馆经济商务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哈萨克斯坦(2023年版)》(2024年5月30日更新)。 哈萨克斯坦位于亚欧大陆中部,西濒里海(海岸线长1730公里),北邻俄罗斯,东连中国,南与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接壤。哈萨克斯坦面积272.49万平方公里,居世界第9位,为世界最大内陆国。东西宽约3000公里,南北长约1700公里。 中国和哈萨克斯坦是山水相连、唇齿相依的友好邻邦。2023年是“共同开创中哈关系发展又一个黄金三十年”的开局之年,也是共建“一带一路”在哈首倡十周年。30多年来,中哈关系经受住了时间的洗礼和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实现了从建立睦邻友好关系到打造永久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跨越式发展,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一、投资环境分析 中国是哈萨克斯坦最主要的贸易和投资伙伴之一。1992年,中哈货物贸易总额为3.68亿美元;2023年,这一数字已达到410.2亿美元,提前完成两国元首提出的2030年贸易额达400亿美元目标。近年来,中哈就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哈“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战略对接开展深度合作,全面加强互联互通,扎实推进产能合作,推动一批重大战略项目在哈落地实施,促进经贸合作提质升级。中哈互联互通合作取得显著成效,两国开通5对常年对开公路口岸和2条跨境铁路干线,建立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霍尔果斯-东大门无水港和中国连云港中哈物流合作基地等。2023年,通过霍尔果斯、阿拉山口口岸过境哈萨克斯坦的中欧班列数量分别为7762列和6635列,同比增长9.8%和6.8%,有力发挥了双口岸“黄金通道”作用。 (一)主要优势 哈萨克斯坦经济发展较快、政治局势比较稳定、社会秩序相对良好,拥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煤炭、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农业基础良好,生态状况优良,地理位置优越。哈萨克斯坦自独立以来,坚持实行积极吸引外资的政策,并加强有关立法工作。2003年4月,哈萨克斯坦颁布新的《投资法》,不断完善修订投资立法,已与中国、英国、美国、法国、俄罗斯等国家签订了双边保护投资协议。2015年12月,哈萨克斯坦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第162个正式成员国。 根据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全球竞争力》报告,2020年哈萨克斯坦排名第61位,较上年上升17位。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哈萨克斯坦排名第25位,较上年上升3位。 为进一步提高本国投资吸引力,哈政府制定新版《2026年前投资政策愿景》,采取综合措施吸引外国投资。2022年,哈萨克斯坦新投产项目46个,投资总额41亿美元。受乌克兰危机及其相关政治经济影响,截至2023年8月,72家外国企业希望将业务从俄罗斯迁往哈萨克斯坦,29家已经完成搬迁。截至2023年5月,哈全国投资项目共870余个,其中外资项目占16%。哈政府将继续吸引高附加值制造业、农工综合体、制药业、运输物流、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 (二)不利因素 【投资回收风险】 主要产生于企业过度依赖当地政府在招商宣传中提供的信息和允诺,自身对市场情况调研不深入,对原料来源、生产成本、销售市场等情况掌握不实,对当地外资项目遇到的实际问题未做调查研究等。 【法律合规风险】 主要产生于企业对各经营环节涉及到的当地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程序制度等未做深入研究,导致诉讼纠纷、罚款、整改、停工等后果,影响企业本地经营。 【财税合规风险】 企业必须遵守当地的会计准则,建立健全财务和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及时进行纳税申报,依照法律规定的税率和税种进行纳税。对于按照地方性政策享受的税收优惠,应关注其与国家规定是否存在冲突,是否有正式的批准文件。 【劳务合规风险】 雇用本地劳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当地劳动法关于雇用合同、解聘、工资、工时、社保待遇等方面的规定。 雇用外籍劳务人员,应遵守哈当地规定的本地和外籍劳务人员数量比例(哈萨克斯坦籍人员在领导层中占比不少于总数的70%,在专家和熟练技工中占比不少于90%),按照外籍劳务配额申请程序,于9月1日前向所在地政府申请下一年外籍劳务配额。哈萨克斯坦以配额方式限制外籍劳务,且配额逐年递减(2023年外籍劳务配额为2.22万人,2022年为2.36万人,2021年为2.84万人)。劳务签证需要人员学历、职业资格和无犯罪纪录证明等文件,审批程序复杂、时间长,费用高,持工作签证在哈人员工作常驻场所受限,企业应充分考虑这一情况,提前做好人力资源规划,合理调动属地资源。 此外,企业应保障本地员工与外籍员工薪酬及工作条件平等,杜绝各类歧视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哈萨克斯坦法律禁止持商务签证在哈务工。 【合作伙伴风险】 在哈外国企业可通过当地合作伙伴解决“水土不服”问题,如协调与各级政府部门间关系、处理法律事务、应对随意执法、寻找各类资源等。但同时也应对合作伙伴的实力、资信做全面客观评估,避免过度依赖,通过明确的合同条款防止合作伙伴的不当行为给企业名誉和利益带来损失。哈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容易出现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畅等问题,工程承包企业在选择当地分包商时应尽量避免一次性支付过多工程款项,以要求分包商提供银行担保的形式降低分包违约风险;贸易企业应尽可能了解对方企业规模、运营状况,可利用信用证、抵押支付、保理等金融手段规避风险。 【低价竞争风险】 企业在进入哈市场前,应充分了解市场竞争情况,尤其是其他中国企业参与情况,避免过多中资企业参与同一领域或项目,或被业主利用压低其他企业价格,造成市场恶性竞争。 【汇率风险】 坚戈汇率受石油价格、卢布汇率、外贸等因素影响。近两年,哈央行通过参与外汇市场交易的方式使坚戈兑美元汇率维持坚挺。企业在哈开展业务时应充分考虑到汇率风险的不可预见性,合理配置合同币种和金额,考虑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可能性。 【物价风险】 2022年哈萨克斯坦通胀率为20.3%,2023年上半年通胀率放缓至14.6%,仍维持在较高水平。 根据哈萨克斯坦建设者协会统计,当地一半左右建材来自进口,主要采购自俄罗斯、德国、土耳其、中国和伊朗。基础建材如水泥、混凝土、石灰、石膏、砌墙材料、金属结构、PVC管、塑料门窗等基本可以自给自足;木材、耐火砖、瓷砖、管材、板材、型材、铸铁连接件、阀门、胶管、玻璃、暖气、油漆、保温材料等均很大程度依靠进口。沥青和柴油燃料等在需求旺季经常短缺。 【环保风险】 在哈萨克斯坦投资工业项目的企业应尤其关注并严格遵守当地环保规定。存在地方政府部门在环保问题上为项目开绿灯后,被环保部门追究并影响企业经营的情况。 【廉洁风险】 不依附政治势力,不贿赂政府官员,依法依规办事,树立中国企业的懂法守法的良好形象。 【气候严寒】 哈萨克斯坦北部地区冬季严寒,有半年冰雪期,最低气温达到-40℃左右,常年冬季温度在-10℃至-20℃,施工环境恶劣,防冻保暖使施工成本成倍增加,企业应合理安排施工方案。 二、投资建议及注意事项 (一)总体投资建议 1.准确把握哈萨克斯坦投资政策和法规。企业开展投资活动,首先要做到知法、依法。要全面掌握哈萨克斯坦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政府在投资保障、投资优惠和限制、外汇、土地使用、商业组织形式等方面的政策。 2.客观分析哈萨克斯坦在吸收外资方面具备的相对优势。目前,哈萨克斯坦吸收外资的主要优势包括: (1)实行开放的自由市场经济政策,经济活动高度自由化; (2)政府是推动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动力,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鼓励外国投资为基本思路,外资基本享受与内资相同的待遇; (3)哈萨克斯坦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拥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煤炭、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农业基础良好,生态状况优良,地理位置优越,这些将为企业提供较多的投资机会。 3.规避投资风险。企业可采取以下措施规避投资风险: (1)全面了解信息,提高决策质量。主动联系中国驻哈萨克斯坦经商机构,通过正规渠道取得信息,深入进行国情和市场调研,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全面了解投资风险,防止决策失误; (2)保持清醒头脑,凡事务求落实。企业不可听信一面之词,对于一切承诺均应以正式获得政府批件为准。在选择合作伙伴时,也应对其背景和实力先进行考察。 (二)投资注意事项 1.中国企业在哈萨克斯坦承包工程注意事项 (1)在哈萨克斯坦,所有大型采购、建设项目均需通过招标程序。招标信息可登录政府各部门网站、政府采购网(www.goszakup.gov.kz)、政府主办的“电子商务中心”网站(www.ecc.kz;www.ecc.kz/ru;tendr.kz/?lang=ru),以及各大企业集团网站查询。 (2)按照哈萨克斯坦政府规定,自2016年起,所有政府采购原则上都应通过政府采购网进行。 (3)施工许可证由建筑领域的授权机关“国家(或地区)建筑委员会”发放,申请人向授权机关提供从事项目所需全部文件及许可证手续后,许可证发放单位在1个月内做出是否签发许可证的决定。 建筑工程项目结束(技术不复杂的项目除外)需要通过国家验收委员会的验收。国家验收委员会的验收结果报告是国家登记项目投产财产证明的基础文件。 2.中国企业在哈萨克斯坦劳务合作注意事项 (1)凡在哈萨克斯坦工作的外国人都必须持有“劳务许可证”(外交机构除外)。外国劳务配额制度由各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执行,哈萨克斯坦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为国家主管部门。 (2)【劳务许可】哈萨克斯坦有关法律规定,每一位进入哈萨克斯坦工作的外国公民都必须获得当地劳务许可,法律规定“进入哈萨克斯坦从事劳务活动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如未获得主管机关颁发的许可证,且两国间未签订其他解决程序协议,可将其驱逐”。 (3)【劳务配额】哈萨克斯坦政府根据本国人力资源储备状况每年发布引进外国劳务配额。目前,欧亚经济联盟内部劳动力无需配额可自由流动。 (4)【无需办理劳务许可人员】外国公司的负责人,外国公司代表处和子公司的负责人;来哈短期出差人员,连续停留时间不得超过45个日历天;与哈萨克斯坦签订有50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合同的外国公司负责人;在哈萨克斯坦经济优先领域进行投资活动并与国家授权机关签订投资合同的外国法人代表;外国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在哈萨克斯坦注册的外交、国际组织和领事代表处的工作人员;来哈从事人道与慈善援助人员;在哈萨克斯坦注册的外国传媒代表;外国组织的海洋、河船的全体乘务人员,航空机组人员,铁路和交通乘务人员;演员和运动员;持有哈萨克斯坦居住身份证者;难民或在哈萨克斯坦获得政治避难者。 3.中国企业投资哈萨克斯坦风险防范措施 【寻求法律保护】 (1)中国企业赴哈萨克斯坦投资,不仅要依法注册、依法经营,而且必要时还应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捍卫自己的权益。 (2)中国企业应该聘请当地律师处理企业的法律事务,一旦涉及经济纠纷,可以借助律师的力量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保护自身利益。 【寻求当地政府帮助】 中资企业在哈萨克斯坦投资合作中,要与中央有关部门和企业所在地政府建立密切联系,可不定期通报企业发展情况,及时反映遇到的问题,以寻求所在地政府更多的支持。 遇有突发事件,除向中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馆经商处、公司总部报告以外,还应及时与企业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获得支持和帮助。 【取得中国驻当地使馆保护】 中国公民在其他国家境内的行为主要受国际法及驻在国当地法律约束。遇有中国公民(包括触犯当地法律的中国籍公民)在当地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中国驻外使、领馆有责任在国际法及当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保护。 中资企业在进入哈萨克斯坦市场前,可首先征求中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馆经商处意见;履行合法的投资注册手续后,应按规定及时到中国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处报到备案;并与经商处保持经常性联络。遇有重大问题和事件发生,应及时向中国驻哈萨克斯坦使馆报告,在处理相关事宜时,要服从使馆的领导和协调。中资企业在哈萨克斯坦投资合作中,中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馆领侨处可以提供的帮助请查询外交部网站(www.fmprc.gov.cn)。中国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处能够提供的帮助请查询商务部网站(cb.mofcom.gov.cn)。 【建立并启动应急预案】 中资企业到哈萨克斯坦开展投资合作,要客观评估潜在风险,有针对性地建立内部紧急情况预警、应急机制,制定应对风险预案。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设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和日常的安全保卫工作;投入必要的经费购置安全设备,包括给员工上保险等。遇有突发性自然灾害或人为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争取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遇有火灾和人员受伤,应及时拨打当地火警和救护电话;之后立即上报中国驻哈萨克斯坦使馆和企业在国内的总部。 点击下方二维码阅读原文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得视为中凯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本文内容,请注明出处。如您有意就相关法律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扫码与本所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