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篇文章是中凯出海投资系列专题第四篇《中国企业投资瑞士法律实务清单》,由于公众号文章篇幅有限,我们仅选取部分内容展示,如需获取全文,请扫描文末二维码,获取PDF全文。
(说明:本文系北京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国际贸易与涉外专业委员会工作人员摘录并整理自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中国驻瑞士大使馆经济商务处、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瑞士(2023年版)》(2024年5月30日更新)。)
瑞士是中国在欧洲重要的经贸伙伴,两国经贸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大。中瑞自由贸易协定自2014年7月实施以来,极大地推动了各领域务实合作。瑞士政府积极支持“一带一路”倡议,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创始成员国。2016年4月,中瑞宣布建立“创新战略伙伴关系”,为两国深化合作提供了新的方向和动力。2022年,中瑞贸易额首次突破500亿美元,中瑞证券市场互联互通开启了中瑞资本市场合作的新篇章。
一
投资环境分析
瑞士1960年1月1日加入《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是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创建时的正式成员。WTO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市。瑞士对所有WTO成员以及和瑞士签订了多边、双边和技术贸易协定的国家实行最惠国待遇,向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提供普惠制。瑞士普惠制方案覆盖产品范围大、无关税配额或限额。
根据美国传统基金会发布的2023年《经济自由度指数》,瑞士的经济自由度在世界176个国家和地区中位居第2位。根据瑞士洛桑国际发展学院发布的2023年《世界竞争力年报》,瑞士在全球63个经济体中居第3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3年度全球创新指数》显示,在132个国家(地区)中,瑞士综合指数排名保持第1位。
(一)主要优势
瑞士是公认的投资环境最佳的国家之一,其主要优势包括:
1.欧洲中心的地理位置。瑞士地处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大国之间,云集了各国的人才、资本和先进技术。
2.发达的消费市场。瑞士是全球人均收入最高的国家之一,民众拥有较强的购买力。
3.国际组织和跨国企业总部集中。瑞士的中立国地位使许多国际组织落户此地,主要城市的国际化程度较高。商业环境有利于跨国企业在瑞士建立总部,开展生产和研发活动。
4.基础设施条件领先。据国际组织权威排名,瑞士是基础设施发展最好、最可靠的国家之一。
5.与欧盟市场关系密切。瑞士与欧盟经贸关系密切,双方上世纪70年代就签订了自贸协定。瑞士是欧盟第三大产品和服务供应国和第二大投资国,欧盟是瑞士最大的贸易伙伴。
6.理想的政治和法制环境。长期的和平状态和稳定的法律体系为企业在瑞士开展商务活动提供了保障。
7.高效的资本市场。瑞士是欧洲主要金融中心之一,拥有多家国际性的商业银行、私人银行和保险公司。
8.适度的税收。瑞士企业税率总体较低,利于吸引外资。
9.高素质的劳动力资源。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结合了理论和实践,为工业提供了大量优质技术工人。
10.高质量的生活水平。瑞士环境优美,湖光山色享誉全球。
(二)不利因素
不利因素如瑞士较高的生活、经营成本以及欧盟以外就业者的准入门槛等因素,以及瑞士矿产资源匮乏,仅有少量盐矿、煤矿、铁矿和锰矿。生产生活所需能源、工业原料主要依赖进口。
二
总体投资建议
瑞士较高的生活、经营成本以及欧盟以外就业者的准入门槛等因素,多方面了解成功和失败的案例,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切忌盲目投资。其次,中瑞两国的思维方式、商业文化、管理模式迥然不同,中国企业在学习借鉴瑞士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同时,要做好企业内部文化融合。再次,要着眼长远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守法合规经营,加强与当地政府、议会、工会、媒体和民众的沟通交流,维护在瑞中资企业的良好形象。
三
投资注意事项
01
防止经济犯罪,确保企业行为合规
(1)建立可持续的道德守则。现代化的控制和保护措施可以降低公司受欺诈的隐患。有了可持续发展的道德准则,公司可以传达对诚实和透明的基本理解,员工可以在此理解上管理自己的行为举止。
(2)建立应对错误和透明的文化。只有当企业建立起相应的应对错误和透明文化,并明确其对经济犯罪的立场和方法时,整套安全措施才会有效。管理层不能给员工任何“合理化”的空间,也不能鼓励他们简单地拿走他们认为应该得到的东西。
(3)利用新技术。如今,新技术可以帮助发现许多不同的违规行为和滥用行为。例如,人工智能(AI)现在被用于审计,不仅可以进行抽查,还可以对所有交易进行检查。AI可以根据模式识别异常情况,提高业务的透明度和诚信度。
02
承包工程需注意
瑞士承包工程市场只对欧盟成员国及签署政府采购协定成员国开放。
03
对外劳务合作需注意
瑞士劳务市场基本只对欧盟成员国开放,根据瑞士和欧盟成员国/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U/EFTA)签署的人员自由流动协议,雇主需要招聘雇员时,首先在瑞士和EU/EFTA范围内选择,只有在上述范围内无法找到合适人选且无法在一定时间内对合适的雇员进行培训的情况下,雇主才可以雇用第三国雇员。我国与瑞士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未涉及人员流动或劳务合作条款,劳务人员基本上不可能在瑞士获得就业机会。
04
防范投资合作风险
自中瑞两国建交以来,双边经贸关系发展良好,特别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两国投资和贸易发展迅速。但双方也发生过不少投资和贸易纠纷,特别是中方公司企业被骗或因质量问题等引起纠纷的案件较多,给中方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中方企业应引以为戒的是:
(1)做好资信调查。瑞士企业一般信誉较好,但也有些骗子公司,他们利用瑞士在世界上信誉较好的影响,有计划、有预谋地策划、设圈套骗取中方投资者的信任。一是通过吸引企业去投资,待资金到手,便立即挪作他用或私自转移或宣布破产,致使投资者上当受骗;二是以易货方式为手段,待合作者发了货而他却不按合同发货,致使合作者蒙受损失。另外,设在瑞士的公司,不一定是真正的瑞士公司。有些其他国家的公司或个人在瑞士设立公司,利用瑞士银行和商业信用向世界各地做转口贸易,从中行骗。中资企业交易前一定要做好对外商的资信调查,以免上当。
(2)把好质量关。众所周知,瑞士的工业水平较高,产品质量较好,但仍有一些因技术及质量原因引起纠纷。有的经交涉无效而诉诸法律,对方虽败诉,但赔款却追不回来。所以引进设备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的企业和技术成熟的设备。
(3)在诉讼前,事先必须弄清对方的资产情况,特别是其资产是否已经转移。同时应注意到,在瑞士诉讼前一定要做好调查研究,权衡利弊,特别是要评估胜诉后能否追回经济损失。否则,费用很高,又不能胜诉,时间拖得越长损失越大,或者即使胜诉,但对方已采取逃避资产的办法,也无法追回经济损失。
在瑞士开展投资、贸易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事前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进行分析等。企业应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银行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廷业务,各类担保业务(政府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
建议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
如果在没有有效风险规避情况下发生了风险损失,也要根据损失情况尽快通过自身或相关手段追偿损失。通过信用保险机构承保的业务,则由信用保险机构定损核赔、补偿风险损失,相关机构协助信用保险机构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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