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凯业绩|专业捍卫正义,存疑不诉彰显法治精神——某婚恋诈骗案行政负责人终获不起诉决定
来源: | 作者:顾郡雯 | 发布时间: 17天前 | 26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由本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崔天送律师团队辩护的一起婚恋诈骗案件取得重大突破:涉案公司的行政负责人蒋某某(化名)在被羁押30天、历经两次退侦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本案的办理充分体现了“疑罪从无”的法治原则,也展现了律师团队在证据审查与法律适用中的专业价值。


案件背景:迷雾中的“行政负责人”


2024年,某婚恋APP因涉嫌利用虚立人设、AI换脸图片、谎称发展男女关系、冒充系统提示等方式,诱导男用户刷虚拟道具、高额消费,从而因涉嫌诈骗被立案侦查,蒋某某作为公司行政负责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指控其“明知公司业务存在诈骗行为仍参与了行政事务管理”,但全案证据链条薄弱,关键事实存疑。(注: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案件细节已作脱敏处理。)


辩护核心:精准突破证据与法律争议


本所崔天送律师、顾郡雯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主观明知”与“客观行为”两大焦点展开辩护

证据链条拆解:通过会见、阅卷,查看相关文件、口供笔录、会议记录等,证实蒋某某仅负责公司的后勤事务,未参与核心业务策划,未参与资金往来,未有非法收入,与诈骗行为无直接关联;


法律定性辨析: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且存在虚构事实行为。《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本案中,无证据证明蒋某某具有具体的诈骗故意或实施具体欺骗行为;


程序合法性审查:针对二次退侦中证据补充仍不充分的情形,援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主张存疑不诉的法定条件已成就。


结果与意义:法治与人权的双重胜利


检察机关最终采纳辩护意见,认为现有证据无法形成闭合链条,依法对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案启示在于:

证据裁判原则的坚守:刑事追责须以事实为依据,避免“身份牵连”导致误判;


企业合规的边界厘清:行政职责与犯罪行为的界限需严格区分,防止扩大化追责;


辩护权的实质化保障:律师的精细化阅卷与法律论证,是推动程序正义的关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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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婚恋风险与法律防线


近年婚恋诈骗案件高发,公众需警惕“情感陷阱”(“温柔陷阱”),同时企业应完善合规管理,尤其要高度重视法律意见,避免卷入刑事风险。

本案的成功,不仅是法律的胜利,更是对司法公正的坚定信念!通过本案,我们再次呼吁:司法实践中应严格贯彻“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让无罪者免于诉累,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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